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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0日,国家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宣布: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批准设立,成为中国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包括福建泉州、漳州、厦门三地,这里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也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开始进入整体、活态保护的新阶段。
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宋元时期以和平的“海上丝绸之路”率先将中华文明传播到世界各地;明代随着闽南人大量渡海迁徙,在台湾和东南亚各地落地生根开花,几百年来一直成为台湾同胞和港澳及海外闽南人后裔建设家园和维护生命的精神支柱。
闽南文化至今仍然展示着其多样而独特的风貌,方言中保留了古汉语音韵词汇;艺术方面有唐宋音乐遗响南音、宋元戏曲活化石梨园戏、傀儡戏等;宗教信仰有世界各大宗教与独有的地方信仰;工艺建筑有造船、制瓷、制茶、手工艺以及闽南民居、寺庙等众多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一大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相依相存,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融为一体,充分展示了闽南文化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独特性。为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福建省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省专门编制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致力探索建设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相依存,并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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